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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财如命打一个生肖动物,刚刚全面揭晓落实_Vs.1.609_<p>  给活人建网墓、设置“香火排行榜”揽财……随着网络祭扫方式兴起,该领域审核机制缺失、诱导用户消费等问题逐渐涌现,引发社会关注。</p>   <p>  此前,“人还活着,却被网络祭奠4.3万多次”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中,某平台未审核逝者信息真实性,导致一名在世女孩璐璐(化名)被创建祭奠纪念馆,其照片、个人信息被公开传播长达六年,累计访问量超4.3万次。璐璐表示,网页中记载的个人信息均与本人信息一致,且所有照片都是她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认为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该网络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法院最终判决平台侵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p>   <p>  另外,网络祭祀平台上还多次被曝出高价虚拟的祭品花样繁多、设置“香火排行榜”、诱导祭扫者充值打榜等问题,令众多网友直呼荒唐。网络祭奠作为传统祭扫的数字化延伸,本应成为跨越时空、寄托哀思的载体,却带来了伦理失序与权益侵害。</p>   <p>  针对上述网络祭祀乱象,记者注意到,由民政部组织起草的《网络祭祀要求》民政行业标准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6日。其中规定,网络祭祀应保证祭祀内容健康,不宣扬封建迷信,符合公序良俗,服务平台不应提供宣扬封建迷信类的虚拟祭祀物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此外还规定网络祭祀的定义、通用要求,并对网络祭祀服务人员、服务平台、服务内容等提出了要求。    </p>   <p>  那么,针对网络祭祀出现的乱象应该如何处理?网络祭祀行业又该如何走向规范?一起来看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的专业解读!</p>   <p>  一、上述网络祭祀乱象触犯哪些法律法规?有何法律后果?</p>   <p>  将生者信息展示在祭祀平台可能引发一系列民事和刑事责任。未经允许将生者信息上传至祭祀平台,例如设立“生者墓”,首先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肖像权。同时,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中“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此外,未经允许将生者的信息上传至网络祭祀平台,还可能对其名誉权、人格尊严造成实质性损害。被侵权人可要求平台或用户删除信息、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p>   <p>  若行为人明知为生者,却故意捏造其死亡信息,并在祭祀平台上公然发布,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其已故,从而贬损其社会评价、损害名誉,可能构成诽谤罪。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还进一步虚构被害人生前的不实经历,甚至编造所谓“死因”以贬损其人格,使其在社会评价中受到羞辱,则可能构成侮辱罪。综上所述,上述网络祭祀乱象不仅涉及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的侵犯,还可能因其主观恶意与传播方式触及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p>   <p>  平台设置“香火排行榜”诱导充值、销售虚拟高价祭品或捆绑服务,则可能涉嫌违反价格法中关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若定价显著高于市场合理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平台进行约谈、责令整改或没收违法所得。若平台通过“排行榜”制造攀比心理,诱导用户非理性充值,可能被认定为“利用技术手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或公平交易权”,需承担退款、赔偿等责任。</p>   <p>  二、 针对网络祭祀乱象,祭祀服务平台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p>   <p>  首先是严格审核义务,网络祭祀平台需从源头杜绝虚假信息传播,切实履行信息核验职责。用户创建纪念馆时,平台应要求其提交逝者姓名、出生和过世年月、照片等基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第二是实名认证义务,平台应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确保用户责任可追溯。在注册环节,用户需通过手机号、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方式完成实名认证。第三是明码标价义务,平台须确保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所有付费项目,如虚拟祭品、纪念馆维护费需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单价、计费规则及有效期,禁止通过“默认勾选”“自动续费”等方式捆绑销售,或利用灰色字体、弹窗广告误导消费。最后内容管理义务,平台需建立高效的侵权响应机制,快速处置违规内容。在用户访问的显著位置,如纪念馆页面、用户中心设置“一键举报”入口,并开通肖像权、名誉权等侵权投诉专项通道。</p>   <p>  三、网络祭祀行业标准征求意见中提出的“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对于整治行业乱象,有哪些重要意义?</p>   <p>  针对上述乱象,《网络祭祀要求》征求意见稿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该条款作为行业标准的核心内容,直指网络祭祀中的身份造假问题,将实名认证确立为服务准入的基本前提。此项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网络实名制的法律要求形成有效衔接,构建起行业规范与法律制度的双重约束机制。</p>   <p>  行业标准中的实名制要求,既是应对现实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更是构建网络祭祀新型治理体系的核心支点。通过建立“实名认证权限控制数据追溯”的全链条机制,有助于推动网络祭祀从无序发展向“严肃性、规范性、普惠性”转型,为数字时代的生命文化服务树立新范式。</p>   <p>  策划:杨新顺 王芳</p>   <p>  文字:范洁</p>   <p>  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span>【编辑:张燕玲】 </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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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前,“人还活着,却被网络祭奠4.3万多次”话题冲上微博热搜。在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案件中,某平台未审核逝者信息真实性,导致一名在世女孩璐璐(化名)被创建祭奠纪念馆,其照片、个人信息被公开传播长达六年,累计访问量超4.3万次。璐璐表示,网页中记载的个人信息均与本人信息一致,且所有照片都是她发布在个人社交平台的生活照。她认为网络祭祀平台侵害其肖像权、名誉权,要求平台承担侵权责任。该网络平台也确认这些情况属实。法院最终判决平台侵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另外,网络祭祀平台上还多次被曝出高价虚拟的祭品花样繁多、设置“香火排行榜”、诱导祭扫者充值打榜等问题,令众多网友直呼荒唐。网络祭奠作为传统祭扫的数字化延伸,本应成为跨越时空、寄托哀思的载体,却带来了伦理失序与权益侵害。

  针对上述网络祭祀乱象,记者注意到,由民政部组织起草的《网络祭祀要求》民政行业标准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6日。其中规定,网络祭祀应保证祭祀内容健康,不宣扬封建迷信,符合公序良俗,服务平台不应提供宣扬封建迷信类的虚拟祭祀物品。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此外还规定网络祭祀的定义、通用要求,并对网络祭祀服务人员、服务平台、服务内容等提出了要求。

  那么,针对网络祭祀出现的乱象应该如何处理?网络祭祀行业又该如何走向规范?一起来看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尹玉律师的专业解读!

  一、上述网络祭祀乱象触犯哪些法律法规?有何法律后果?

  将生者信息展示在祭祀平台可能引发一系列民事和刑事责任。未经允许将生者信息上传至祭祀平台,例如设立“生者墓”,首先涉嫌违反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侵犯他人肖像权。同时,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中“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的相关规定。此外,未经允许将生者的信息上传至网络祭祀平台,还可能对其名誉权、人格尊严造成实质性损害。被侵权人可要求平台或用户删除信息、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及经济损失。

  若行为人明知为生者,却故意捏造其死亡信息,并在祭祀平台上公然发布,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其已故,从而贬损其社会评价、损害名誉,可能构成诽谤罪。另一方面,如果行为人还进一步虚构被害人生前的不实经历,甚至编造所谓“死因”以贬损其人格,使其在社会评价中受到羞辱,则可能构成侮辱罪。综上所述,上述网络祭祀乱象不仅涉及对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利的侵犯,还可能因其主观恶意与传播方式触及侮辱、诽谤等违法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平台设置“香火排行榜”诱导充值、销售虚拟高价祭品或捆绑服务,则可能涉嫌违反价格法中关于“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的规定。若定价显著高于市场合理范围,市场监管部门可对平台进行约谈、责令整改或没收违法所得。若平台通过“排行榜”制造攀比心理,诱导用户非理性充值,可能被认定为“利用技术手段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或公平交易权”,需承担退款、赔偿等责任。

  二、 针对网络祭祀乱象,祭祀服务平台应承担哪些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

  首先是严格审核义务,网络祭祀平台需从源头杜绝虚假信息传播,切实履行信息核验职责。用户创建纪念馆时,平台应要求其提交逝者姓名、出生和过世年月、照片等基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第二是实名认证义务,平台应严格落实网络安全法要求,确保用户责任可追溯。在注册环节,用户需通过手机号、身份证号、人脸识别等方式完成实名认证。第三是明码标价义务,平台须确保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透明。所有付费项目,如虚拟祭品、纪念馆维护费需在页面显著位置标注单价、计费规则及有效期,禁止通过“默认勾选”“自动续费”等方式捆绑销售,或利用灰色字体、弹窗广告误导消费。最后内容管理义务,平台需建立高效的侵权响应机制,快速处置违规内容。在用户访问的显著位置,如纪念馆页面、用户中心设置“一键举报”入口,并开通肖像权、名誉权等侵权投诉专项通道。

  三、网络祭祀行业标准征求意见中提出的“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对于整治行业乱象,有哪些重要意义?

  针对上述乱象,《网络祭祀要求》征求意见稿作出明确规定,要求“用户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该条款作为行业标准的核心内容,直指网络祭祀中的身份造假问题,将实名认证确立为服务准入的基本前提。此项规定与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关于网络实名制的法律要求形成有效衔接,构建起行业规范与法律制度的双重约束机制。

  行业标准中的实名制要求,既是应对现实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更是构建网络祭祀新型治理体系的核心支点。通过建立“实名认证权限控制数据追溯”的全链条机制,有助于推动网络祭祀从无序发展向“严肃性、规范性、普惠性”转型,为数字时代的生命文化服务树立新范式。

  策划:杨新顺 王芳

  文字:范洁

  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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